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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四川外语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 |
| 来源: 四川外语学院招生网 日期: 2007-04-04 14: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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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市单独招生计划,以省为单位划定笔试和口试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线考生的语文、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分数(具体分数根据试题难易程度及考生的考试情况而定),同时参考考生高中会考成绩和在校三年德、智、体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从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二、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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