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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落榜考生可补报志愿 |
| 来源: 焦作日报 日期: 2007-07-16 09:5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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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焦作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了解到,由于报考志愿不理想,高考分数虽达到了省普通高校招生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但仍未被录取的考生,从明日起,可填写补报志愿。 分数达到了普通类本科一批(文科589分、理科596分)的考生补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17时8时至18时,分数达到本科二批(文科552分、理科553分)的考生补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24日8时至7月25日12时,分数达到本科三批(文、理524分)的考生补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1日8时至8月2日12时,分数达到高职高专一批(文、理470分)的考生补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9日8时至18时,分数达到高职高专二批(文、理分数线目前还未划定)的考生补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17日8时至18时。 补报志愿的考生,请携个人准考证号、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按各录取批次规定的时间到原高中毕业学校办理补报志愿手续,由学校将考生的补报志愿交到县、市普招办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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