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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二批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及少数民族预科班继续征求志愿的通知 |
| 来源: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日期: 2007-07-26 21:3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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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二批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及少数民族预科班 继续征求志愿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本科二批及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原报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个别院校仍有计划余额,经研究,决定继续征求志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范围 1、凡高考成绩达到文科532、理科533分,且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选报这次公布的相关院校志愿。 2、凡高考成绩达到文科525分,理科525分,且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选报此次公布的中原工学院对外合作办学有关专业。 3、凡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院校本科二批投档线下80分以内,且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均可选报这次公布的相应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 二、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7月27日(8:00—18:00)持本人准考证到报考县(市、区)招办履行征求志愿手续。 三、征求志愿办法与要求 1、每个考生可选报1—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选报1—5个专业志愿(其中预科班不填专业志愿)。考生须正确填写征求志愿序次代码(中外合作办学23,预科班24)。 2、各县(市、区)招办须即时联网打印正式征求志愿表,打印后考生征求志愿信息将自动上传省招办。 3、请考生认真参阅《招生考试之友》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相关内容,也可向有关学校咨询有关招生要求及收费项目与标准等。 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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