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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高专二批部分院校征求志愿的通知 |
| 来源: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日期: 2007-08-16 19: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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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高职高专二批招生按程序投档录取后,部分院校有计划余额或新增了计划。根据我省招生工作安排,现面向考生征求志愿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范围 凡目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高考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的文、理科考生,均可选报这次公布的院校志愿。 二、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持本人高考准考证,于8月17日8:00—18:00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办办理征求志愿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三、志愿设置及有关要求 1、每个考生可选报1—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选报1—5个专业志愿。 2、征求志愿为平行关系,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考生原报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有效。 3、考生须正确填涂志愿序次代码(本次为51),并在打印的征求志愿表上签字确认。 4、请各县(市、区)招办认真组织征求志愿工作,并即时联网打印征求志愿表。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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