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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通知书 直接投递给本人 |
| 来源: 河南日报农村版 日期: 2008-07-07 11: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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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记者从我省教育部门获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业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农村非逐日班投递的邮政部门,要对录取通知书的投递采取特殊措施,直接投递给本人,严禁积压、捎转或随意退回。 通知要求,各地邮政部门要主动和本地招生部门联系,精心组织,加强服务,配备力量认真核实考生所填报的地址和邮编。录取开始后,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投到收件人本人,不得转投处理。因故确实无法投递需退回的录取通知书,收件人所在地邮政部门应与有关高等学校联系商定退回事宜,同时将退回原因等书面报告省(区、市)邮政管理部门,防止错投、漏投、丢失、延误等问题发生。 同时,省级招办须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递有关高等学校。各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送管理制度,要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递专项经费,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递。 此外,邮政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提高邮资。严禁各高等学校、邮政部门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夹带与新生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等宣传材料。严禁向考生收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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