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主办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协办河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承办河南省教育网技术支持
阳光高考首页| 招考快讯| 招生计划| 政策·解读| 信访监督| 历年招生| 招生院校| 国家助学| 阳光公示| 社会助学| 院校直连| 招生百问
滚动新闻
您的位置:河南高考首页>> 政策·解读 >> 解读 >> 正文
关闭本页 】 【打印本页

高考录取通知书 直接投递给本人

来源: 河南日报农村版 日期: 2008-07-07 11:37:00

  

  7月6日,记者从我省教育部门获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业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农村非逐日班投递的邮政部门,要对录取通知书的投递采取特殊措施,直接投递给本人,严禁积压、捎转或随意退回。

  通知要求,各地邮政部门要主动和本地招生部门联系,精心组织,加强服务,配备力量认真核实考生所填报的地址和邮编。录取开始后,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投到收件人本人,不得转投处理。因故确实无法投递需退回的录取通知书,收件人所在地邮政部门应与有关高等学校联系商定退回事宜,同时将退回原因等书面报告省(区、市)邮政管理部门,防止错投、漏投、丢失、延误等问题发生。

  同时,省级招办须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递有关高等学校。各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送管理制度,要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递专项经费,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递。

  此外,邮政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提高邮资。严禁各高等学校、邮政部门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夹带与新生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等宣传材料。严禁向考生收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



相关新闻:
·省教育厅:我省高校招生计划向江油倾斜  [07-23]
·7月10日晚将公布提前批未完成计划  [07-07]
·严禁收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费  [07-07]
·我省普通高招提前批8日开录  [07-07]
·是否被录取  上网就能查  [06-28]
·高招各批次投档时间公布 每批次均有征求志愿机会  [06-28]
·各批录取时间表公布 今年录取更透明  [06-28]
·专家解读2008年高考高校招生政策三大新变化  [04-29]
·省招办有关人员解答 今年高招录取到何时?  [08-13]
·省招办有关人员解答 今年高招录取到何时?  [08-13]
河南省教育厅版权所有 河南省教育网 河南省教育信息中心 联合制作 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 邮编:450008
Copyright 2005-2006 Hado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