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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术类本科B段院校(专业)征集志愿的通知 |
| 来源: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日期: 2008-07-17 21: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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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艺术本科B段按原定程序投档录取后,部分院校招生计划仍有余额。根据我省录取工作总体安排,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范围 1.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规定分数线(除美术类310分外,其他类别按290分备档),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补报使用省统考相应类别成绩的学校志愿。 2.补报使用校考成绩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取得全省专业统考和所报学校专业校考的合格成绩。 二、时间安排 1.省招办于7月17日将艺术类本科B段征集志愿院校及专业计划余额通知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并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18日8:00—12:00,13:00—18:00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办履行补报志愿手续(过时全省补报网络系统关闭)。 3、各县(市、区)招办要即时联网打印正式征集志愿表,并交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打印后考生补报志愿信息将自动上传省招办。县(市、区)招办将征集志愿信息刻录光盘存档,并报省辖市招办备案。 三、志愿设置与投档办法 1.每个考生可选报1—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限报1个专业。考生必须正确填写征求志愿序次代码,艺术本科B段征集志愿序次代码为08。 2.艺术类B段征集志愿按志愿顺序投档,仍执行原录取规则。降分备档生源投档时,先投分数线上考生档案,再投备档线上考生档案。考生原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均有效,先投原报志愿档案,再投征集志愿档案。请考生仔细查阅了解学校招生章程,认真选择学校,并慎重确定志愿顺序。
河 南 省 招 生 办 公室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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