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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在四川省江油市灾区招生录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日期: 2008-07-23 10:49:55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在四川省江油市
灾区招生录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等地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不仅给当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而且对灾区学生的学习和升学考试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当前,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工作,现就我省普通高校在四川省江油市灾区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认真做好灾区高考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是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以实际行动关心、关爱灾区考生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高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在地震灾区的高招录取工作,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在灾区的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灾区考生招生录取实行倾斜政策。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我省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招生计划调整工作,科学合理地调整安排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确保圆满完成招生任务。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江油市抗震救灾中优秀学生和其他特殊群体的招生工作,对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招生计划的,经我厅批准,可适当增加我省高校面向江油考生的招生计划,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三、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各高校要采取积极措施,为来自地震灾区的新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让他们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体会到中原人民的深情厚意。要切实做好迎接地震灾区新生的入学报到工作,建立和畅通灾区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对来自地震灾区的新生,在经济上、生活上、学习上予以照顾,根据不同情况,对其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予以适当减免。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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